法律分析:当保险合同的变更影响到被保险人权益保障时,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变更的方式、内容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限均需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变更保险合同,应当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经被保险人确认。保险人应当依照被保险人的要求,及时调整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欺诈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
(四)保险人违法转嫁风险,严重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
3.《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如有变更需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确认。若变更后侵害被保险人权益,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