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面的养老金怎么领取呢

2024-08-31 11:04:55

一、社保里面的养老金怎么领取呢

通常将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群分为三种:一是老人,是指1997年养老制度改革之前退休的职工;二是中人,是指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职工;三是新人,是指养老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这次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调整对他们的影响是不同的。

很多人都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所以在填写材料的时候,可以看到诸如:我有社保还有医疗

我国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目前,各地区均有强制的不社保都包括什么同险种,但至少是三险。而且也会根据地区的劳动局相关规定来强制执行。

有些效益好的公司会给员工额外上一些保险,那些都是属于商业保险的中的团险范畴,这种保险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即刻终止。这点要注意

明确自己在公司有什么样的保险是家庭配置保险的第一步。社保不能替代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保的很好的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深圳社保生育津贴该如何领取

领取的流程为: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办理材料1、职工或2、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仅限计划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其中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4、证明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仅限有分娩行为的提供)注:如果仅在网上办理的话,无需让职工提供以上材料。《条例》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一)连续满一年以上;(二)、生育符合《》及有关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一)正常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第十二条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或婴儿死亡证明)、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三、社保如何领取?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四、非深圳户口社保60岁后领取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吗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限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限定,按月领取额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要求,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纪,二是累计交费满15年。

(一)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交费年限累计满10年;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三)非本市户籍员工事实上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如果参保人符合《暂行办法》的限定,其转入深圳的交费年限和本市的交费年限(满10年以上)累计满15年的,也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