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的职能责任: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也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监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
监事会成员人数,视以下情况决定:
1、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一、监事会的工作内容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二、监事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
2、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内容一般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董事会需要多少人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董事会需要成员三至十三人。董事会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司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生产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一半以上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个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