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一、违约责任构成条件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有违约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
(三)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我国《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五种,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等,具体采用哪种违约责任形式,可以先看看合同当中是否有约定,要是没有约定的话,事后也是可以做出补充约定的。
二、如何认定对方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或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认定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