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是否包括户口本上所有人?

2024-08-31 11:03:05

贫困户申报程序及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有1个以上劳动力,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可申报贫困户。申请流程包括农户户主申请、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系统录入和县上审批。享受同等待遇,包括扶贫户(人均纯收入在1560-2300元之间)和扶贫低保户(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

法律分析

户主是贫困户,其他子女其实也算贫困户口。要知道贫困户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你们享受同等的待遇。以户为单位,一个户口本为一个家庭户,家庭成员为户口本在册的所有人员。且家庭成员中有1个以上的劳动力。

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标准:

为国家级贫困户标准,按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分了两类,一类为扶贫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类为扶贫低保户: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

贫困户申报程序:

农户户主申请(书面)——入户调查(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低保证、一折通、残疾证)——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公示——乡镇录入系统——报县上审批。

拓展延伸

贫困户认定标准及户口本上亲属的纳入条件

贫困户认定标准是指根据一定的指标和条件来确定家庭是否属于贫困户的划定标准。在贫困户认定中,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通常情况下,贫困户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因此户口本上的所有亲属成员都会被考虑在内。然而,具体的纳入条件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纳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关系、经济依赖关系、共同生活等。需要注意的是,贫困户的认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家庭成员的变动可能会影响贫困户的认定结果。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认真核实和判断。

结语

贫困户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根据一定的指标和条件来确定家庭是否属于贫困户。户主是贫困户,其他子女也算贫困户口,享受同等待遇。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标准按县扶贫办统计口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贫困户申报程序包括户主申请、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评议、系统录入和县上审批。贫困户认定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认真核实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