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规定意味着: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若无其他原因(如精神病理作用)能证明其无刑事责任能力,都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年龄阶段即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只对少数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该规定说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上述8种具体罪行外,其实施其他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三,投毒罪已经更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3、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完全可以得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任何危害行为都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
5、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对前述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外,对其实施的其他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刑法对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姑息放纵,允许他们任意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看管,刑法第17条第4款特别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