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的离婚该如何处理?

2024-08-31 11:02:18

没有领证的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离婚。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如果对于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但是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没有领结婚证的该怎么离婚

没有领证的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离婚。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于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但是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一般而言有这么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第二种情况是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要离婚的话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对于没有结婚证想离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不能起诉离婚,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1、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如果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在离婚。

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1、分两种情况: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再进行离婚;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可以补领结婚证,也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2、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3、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该内容由周皓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