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胜诉公司没有财产执行的问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执行。债权人可再次申请执行,若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申请人可追加延期执行罚息、积极追查财产线索,并及时向法官汇报被执行人动向。强制执行是法院通过国家强制力量,保障权利人权益的实现。
法律分析
胜诉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1、官司胜诉后,对方称无钱执行的,逾期不履行判决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
2、如果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
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
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结语
胜诉后对方无财产执行,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会终结执行。债权人可再次申请执行,若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申请人可追加延期执行罚息,每拖一天将增加违约金。被执行人无法逃避义务,即使数十年后仍需履行。债权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财产线索,寻求专业调查机构协助。如法院力度不够,可与法官沟通,解决误会。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新收入可用于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官司胜诉后,对方称无钱执行的,逾期不履行判决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实没财产可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
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
(三)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
(四)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法人,股东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由于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实际上是转化为公司的资产,股东所拥有其他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