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后通奸的罪责怎么认定

2024-08-31 10:59:49

法律分析:先强奸后通奸的定罪方法有不追究刑事责任和强奸罪两种。定罪的标准:

1、处理先强奸后通奸,第一次性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符合强奸罪的特点,但妇女没有被起诉,多次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2、第一次强奸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继续以威胁的方式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视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