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判刑流程有哪些

2024-08-31 10:53:12

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故意伤害案之后,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查,对受害人做伤情鉴定,如果被害人受伤程度达到轻伤以上,就可以正式启动刑事案件程序展开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之后会将全部案件证据编纂成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案件构成犯罪的会将案件起诉到法院。认为案件不构成犯罪的,会做出不起诉决定。认为案件可能构成犯罪,但有部分案件事实没有查清的,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4、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法院之后,法院会组织合议庭安排庭审,经过庭审质证及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终由法院决定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并依法作出判决。

一、补充侦查的种类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1)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根据规定,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一该建议以两次为限。

(2)根据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二、醉驾什么情况下可以撤案

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由本单位管辖的,就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对案件进行一个全面的侦察,若不构成犯罪则会撤销案件。如果侦查表明涉嫌了犯罪,则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一百毫升80毫克以上的,就是醉驾的状态,构成的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审查起诉,除非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才可以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建议撤销案件。同时撤销案件情形,还包括案件已经超过了诉讼的追诉时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