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3.考勤记录;,4.同事的证人证言;,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