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带哪些证据

2024-08-31 10:50:38

法律分析:离婚第二次起诉要准备的资料如下: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2、结婚证或婚姻关系登记证明;3、夫妻现有财产清单;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方有过错的证据;5、身份证。经法院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