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不服的仲裁裁决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方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可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一般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即通知当事人有关情况、诉讼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开庭。开庭时宣布法官名单和法庭纪律,询问是否要求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调解,调解不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