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准备材料: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金领取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十二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