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颁布第一部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七十四条本法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颁布第一部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七十四条本法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