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是债权的一种吗

2024-08-31 10:45:42

质权不是债权的一种,具体内容如下:1、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转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该财产的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质权关系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必须将质物交给质权人,不再享有质物的占有、键禅使用和收益。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2、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