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