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被动离职后再入职的规定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规章制度规定离职员工再次入职的办法,劳动者可以再次应聘求职;
2、如果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的,通常会在人事部门留下不良记录,再次应聘,基本不会予以录用。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离职员工再入职需要注意几个方面
这可是最重要的一个地方!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HR都需要综合考虑。
主动离职具体是什么原因,当员工进行二次入职后,这个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呢?
如果是被动离职,那原因就更加需要注意啦,但是由于公司的人员变动,通常会导致这些记录无法追溯~
所以,一份完整的员工花名册,真的很重要!记录员工离职情况——时间、原因、去向、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看法等等~
同时还可以添加一项:是否建议重复录用,这些信息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对再入职员工进行考核~
2、流程审批
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再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
3、告知用人部门风险
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对于部门最大直接的影响就是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和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所以对于二次入职的员工,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即使约定啦也不会再具备法律效力,当然道德约束力这个就不说啦。
特殊情况:比如员工在第二次入职时,上次的试用期还没结束的话,是可以继续的。
这里的时间是指,上次试用期实际执行时间加上中间离职的时间,也就是两次入职时间之差。
如果只是短暂的离职,就可以考虑看看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哦。
4、公司福利享受
这里比较突出的就是指员工的年假,不过还是要看看公司具体的年假制度。
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在公司的时间是否连续计算,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