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按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作为补偿的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
房屋保险合同为定型化合同(格式合同),采用保险单的形式。合同的必要条款,均已印制在保险单上,投保人和保险人只须进行签署。房屋保险合同也是双务有偿合同。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则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时向其支付保险金。
房屋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异议处理;
10)订阅保险合同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