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有权查阅刑事判决书吗?

2024-08-31 10:37:24

刑事判决书可以通过家属接收,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代收。如果本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或签字盖章,送达人可以邀请邻居或见证人在送达证上签字,认定为已送达。

法律分析

可以。

刑事判决书能给家属。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

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拓展延伸

家属是否有权查阅他人的刑事判决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属通常没有权利查阅他人的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当家属是被害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时,才有可能获得查阅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家属需要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并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然而,即使获得了查阅的权利,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限制。因此,家属在查阅他人的刑事判决书时,应遵守法律规定,并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判决书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一般情况下家属无权查阅。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家属是被害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才可能获得查阅的权利。即使获得权利,也需遵守法律规定,并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