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但要银行方面同意,并同时走一次估价的流程(要你们负责相关的费用)。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