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转异地需要哪些手续?

2024-08-31 10:35:21

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哪怕是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也都可以申请报销。2、报销比例:门诊报销(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3、住院报销(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4、大病报销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异地社保转本地需要什么手续

方法如下:1、携带身份证到你之前所工作过的城市,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窗口打印一份文件;2、回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你两份表格;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外)转申请表。3、第一份填上基本信息就可以;4、第二份需要盖在给你买社保的那个公司的公章;5、印一份身份证,加上前三份一共4份表,交给你当地的社全保险基金管理局,三个月后在网上可以查询结果。

异地可以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可以在所在地市民服务中心可以办理,在人社局窗口直接可以消掉省内异地卡,然后重新启用新卡。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这样才能注销。否则医保缴费数据将会丢失。同时,不缴费,医保卡自动暂停,不享受医保待遇;中途中断,没有缴费的,医保卡也暂停,不享受医保待遇。

合作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新农合报销需提交以下资料至当地合医办,再由合医办把审核资料送市社保局审批理赔。所需资料如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医院收费发票原件、病人费用汇总清单的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完整病历、社保卡复印件。

异地人能不能交当地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异地交是不可以的。只有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并且以户为单位,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口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不能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该内容由李小松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