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对于强拆的处理方式,但对于违建的处理没有具体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则可进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在拆迁时通常不予补偿,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如占用公共场所、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强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违法建筑、合法要求限期拆除等程序,方可进行强制拆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对强拆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对违建的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所以,若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违章建筑,那么可能无法拿到补偿。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强拆的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强制性拆除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首先是属于违法的建筑物,其次就是必须经过合法的要求限期拆除的程序,在当事人不履行的情况之下才能强制拆除。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应发布公告,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并设定期限。如果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未拆除,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对于符合违章建筑定义的情况,如占用公共场所、违反规划、非法转让用地等,可能无法获得补偿。了解强拆的法律规定对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必须满足违法建筑的条件并经过合法程序方可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三节赔偿程序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