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去体检医院检查,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体检。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的若干暂行规定》
(一)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根据中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长期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加强管理和教育。
(二)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归口管理全国出国留学人员的计划、选派、国外管理和回国后的分配工作。非教育系统的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计划和回国后的工作分配,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