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具体如下如下:1、个人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本办法适用于优待证的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