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4-08-31 10:30:39

债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债权须合法有效,虚构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者自愿放弃抗辩权;

4、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一、企业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质押给个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权有哪些种类

质权有以下两种: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质权是质押权人的一种重要权利,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