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权向刑事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并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是,对于精神损失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包括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中。目前,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对此有不同的判决,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因侵权行为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因侵权行为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因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附带民事赔偿中包括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应当承担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等。”
综上所述,精神损失赔偿是否包括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中,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