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生证明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就可以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办。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补办出生证明的对象有明确规定,即如果儿童是在1996年1月1日出生的公民,可以补办出生证明,在此之间出生的是不需要补办的。
给孩子缴纳医疗保险、上户口等都是需要出生证明的,一般来说,孩子在医院出生之后,医生就会根据要求开具该证明,若是遗失,也可以带齐材料之后,到当地的卫生部门进行补办。但是在提出补办时相关机关会进行核实,故而需要带齐足够的证据。
一、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父母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介绍信,并进行盖章;
2、带上父母以及小孩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到发证单位补办;
3、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的,应当保证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并写明丢失原因。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证件如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1项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委。村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综上所述,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手续是由父母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介绍信,并进行盖章;带上父母以及小孩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到发证单位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的,应当保证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并写明丢失原因。
二、单亲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2、在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不管是否是单亲,孩子在出生之后,都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办理者只需要带齐相关材料,然后在当地的办理机构的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提出办理的请求,继而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若是未婚家庭,在办理出生证明时会相对价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