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条件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且年收入较低等。一、北京的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的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条件如下: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二、公租房申请需要的资料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如下:1.个人住房申请书;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招聘其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6.申请人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价格发票。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三、公租房可以转租吗公租房不可以转租。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