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后多长时间内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4-08-31 10:27:28

法院执行立案后,经过2-3个月的执行措施,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后,会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形包括伪造证据、暴力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拓展延伸

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的时效要求是多久?

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的时效要求是指从被执行后到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后一般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包括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法院立案等程序。在这些程序完成后,如果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并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效要求的具体长度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一般在数月至数年之间。因此,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的时效要求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而定,无法一概而论。

结语

根据法院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在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能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的时效要求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通常需要经历数月至数年的程序。只有在被执行人经过各种执行措施后仍不履行义务,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将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受到相应的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