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拆迁补偿标准

2024-08-31 10:23:12

辉县市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拆迁补助标准。拆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2、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3、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4、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根据规定,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