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多久通知受理

2024-08-31 10:22:03

一、劳动仲裁要多久通知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才能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同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如何撤诉

劳动仲裁撤诉的方式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书面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对劳动争议已经作出裁决的,当事人不能再申请撒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三、劳动仲裁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无效的情形如下: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