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工伤认定

2024-08-31 10:21:55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工伤认定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三、工伤认定程序(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工伤鉴定也是劳动能力鉴定,指的是因工作原因,导致出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