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查房屋是否被租赁核查待售房屋的租赁情况,如果房屋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核实房主身份信息及房产证;核实卖房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房产证上登记的房主是否是同一人,有无他项权记载,有无共有人;
2、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待售房屋的情况,如房屋登记情况、房屋用途、是否有查封、是否有抵押等。
3、办理预告登记。作为买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较长时间内不能过户,建议在该套房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可以有效阻止房主将一房二卖;
4、核查待售房屋的租赁情况,如果房屋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5、房款交付需谨慎。房屋买卖是大宗钱款交易,不主张一次性付完全部购房款。
6、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在合同中明确哪些行为构成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二、法律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通知》还对政策做了进一步细化土地政策方面,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按照国土部、住建部的统一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金融政策方面,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住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梳理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