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出轨难以定义,因此不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民法典中,有保护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相关规定,如我国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因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为什么不能有出轨罪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定罪则无罪。2、出轨行为只在自我意识的表现,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为直接的伤害或侵害,虽然从客观上有伤害或侵害配偶方的利益,但也是精神或意识上的。而这种伤害也不是确定的,也存在宽容、不知、未知因素。3、如果出轨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干扰了社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设定这一罪名也不是不以。比如,破坏军婚罪、重婚罪、还有过去的通奸罪,与“婚内出轨罪”也是相近的。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综上所述,根据新婚姻法关于出轨规定,因为出轨导致离婚的,如果是男方的过错,则应该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女方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一般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女方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