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外地死者遗体运回本地?

2024-08-31 10:18:30

法律规定尸体跨界运输需申请,基本禁止公共交通运输。外地医院死亡后尸体应立即移至太平间,存放时间不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需经批准后处理。遗体外运需联系殡葬管理部门,由殡仪馆专车运送。无相关证明不得运送,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法律分析

法律有规定民政部原则上是禁止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得到市民政局受理申请,申请之后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运输尸体公共交通是不允许的,基本都是殡仪馆专门车辆。

在外地医院死亡后遗体怎么处理

患者外地医院死亡后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在拿着骨灰回家办丧事。

死亡人员遗体外运:

(一)、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要进行遗体运输的,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二)、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三)、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政部原则上禁止尸体跨界运输,要求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特殊情况下,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外地医院死亡后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需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备公安部门,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理。遗体外运需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办理运尸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异地死亡者原则上就地处理,如确需运往其他地方,需向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未提供相关证明的尸体不得由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