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生育津贴 法律问题

2024-08-31 10:17:58

法律分析: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平均水平计发。公办学校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则生育津贴应由单位上交所属财政。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