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就能予以减免记分。
学法免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本市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答题,答题合格后,可以对一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曝光进行免分处理。
学法减分是驾驶员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只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的扣分,最高可减免6分。
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此外,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最高可以减免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12分提高到了18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