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身份证法》的规定,到期身份证的更换,应在有效期截止之日前的90天之内办理。对于逾期未更换的身份证,目前没有强制的处罚规定。但是,过期身份证会影响持有人的正常使用的,影响到很多正常业务的办理,十分不便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