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号码属于个人隐私,是不能随意查询的。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