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将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分为不同章节,两者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诈骗罪是一般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特殊规定。两者的区别是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罪则不要求利用信用卡诈骗,可以是口头言语诈骗也可以是利用社交工具诈骗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构成诈骗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