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要不要单独交税

2024-08-31 10:13:24

法律分析:不需要。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一、大部分分公司被合并后人事关系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是否就是分支机构

分公司不是就是分支机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