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破产保护

2024-08-31 10:12:30

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在破产重组申请后,提出债务偿还方案并获得债权人和法院确认后,可继续运营企业的法律措施。与破产清算不同,破产保护允许企业通过重新整合资产和剥离不良资产来恢复运营。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需遵守法庭批准的经营决策和报告要求。破产保护与破产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继续运营。破产保全措施的规定包括解除财产保全和中止执行程序。

法律分析

一、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一个法律术语,也叫破产保全。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复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制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二、与破产的区别

破产和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是否能够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以争取重组或盈利以避免破产。

如果依据《破产法》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

三、关于破产保护的答疑

网友提问:有一家公司要破产了,这件事情对我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这家公司还欠着我钱呢,而且当初他们就是以公司的名义找我借钱的,所以我现在就想去申请破产保全,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就请问一下律师,请问关于关于破产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答:你好,理论上破产保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时旨在保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所给予的限制性措施的统称。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的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结语

破产保护是一种法律术语,指的是在债务人申请或债权人强制申请破产重组后,债务人提出破产重组方案进行债务偿还安排的过程。在破产保护期间,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但需得到法院批准的重大经营决策。与破产不同,破产必须停止业务并进行清算。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重组恢复正常运营,但若重组失败,最终仍需进行破产清算。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后执行程序中止,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八十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八十五条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