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要退还彩礼。司法实践中女方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当事人已经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生活在一起的;
(二)离婚时,女方不归还彩礼,男方也不会生活困难的。
一、哪些情况下不返还彩礼?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况:
1、双方当事人已经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生活在一起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3、离婚时,男方不会因为女方不归还彩礼而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
二、女方退婚需要退给男方哪些钱
女方如果退婚,需按照习俗返还男方送的彩礼,但退还彩礼的金额根据不同情况退还的比例也有不同。在双方尚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全部的彩礼钱,而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如果男女双方不同居,或者在婚前男方给付女方钱款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在提出离婚主张后要求返还彩礼钱。
三、彩礼纠纷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对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分手后,法院应判决女方归还彩礼;如果双方在结婚后确实没有共同在一起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在二人离婚后,法院就可以让女方退还彩礼。如果夫妻双方不存在上述情况,那么彩礼在离婚后依法归女方所有,女方无需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