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不下来的原因

2024-08-31 10:11:43

不可以一直重复申请,可以等商标注册被驳回后15日内再次提交复审申请。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或者部分驳回的理由主要包括商标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缺乏显著性等绝对理由以及商标和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的相对理由。其中,由于在先商标而被驳回的相对理由最为常见。但是,商标申请被商标局予以驳回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就一定被判了“死刑”。依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如果不服该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