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哪个更严重

2024-08-31 10:11:35

拘役和管制是刑事处罚,拘役更严重。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适用于轻微罪行,管制适用于轻罪行。被判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可探亲和参加劳动。被判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是不执行刑罚的方式。被判管制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行使特定权利,需报告活动情况。拘役和管制都会留下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中拘役和管制哪个更严重?

拘役更严重,拘役和管制都是刑事处罚,两者的区别包括:

1、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2、对象不同。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3、执行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虽然拘役和管制拘役严重,但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都是因为构成了犯罪,就算管制实行的是社区矫正,当事人的个人档案中也会留下犯罪记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期间要接受执行机关的监督,同时还要定期报告个人活动情况。

结语

综上所述,拘役和管制都是刑事处罚,但拘役更为严重。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微的罪行,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较轻、危害小的犯罪。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探亲和参加劳动的待遇,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则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尽管拘役和管制都严重,但无论何种刑罚,都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三章实施戒严的措施第十九条为保障戒严地区内的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供应、价格,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六节减刑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刑罚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三百一十六条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