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只要商品房开发商具备以下条件,在3-6个月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的各种国土手续办理齐全。需要修建立项、规划报批、施工图审、修建报批、报建报监、预售证等等,的手续办理齐备。还需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环保设施验收合格,这些完善后,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1、房屋买卖合同;
2、房屋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
3、房屋测绘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团的原件;
4、完税证明;
5、购房者是已婚的话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任意一方不能到场办理的情况下需提供对方的私章;
6、购房者是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