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标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一种途径是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件,且每件商标申请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人民币100元。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规费为人民币3,000元/件。规费由国家商标局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