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但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相关法律规定表明,合伙企业的债务应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自然人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法律分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但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相关法律规定表明,合伙企业的债务应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债务怎样承担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自然人可否对企业以劳务出资
首先要明确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性质有多种,是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普通合伙人是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可以通过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即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如果企业的性质是公司,则自然人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拓展延伸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什么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对于普通合伙人不禁止用劳务出资。
因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且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如果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有可能造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不正当减损,危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结语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但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有着重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