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入股注意事项

2024-08-31 10:08:00

第一,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

第二,注意专利入股的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并且在我国法律对能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是有规定的,无论是国有企业,法人内设职能机构还是个人进行专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

第三,在使用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必须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

使用专利权入股的话,专利权就归公司所有了,这样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还得办理专利权人的变更。另外使用专利权入股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正式授予了专利权,当事人对专利的后续改进成果也有指导义务。

一、专利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专利被准予授权后,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专利权人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专利权,也可以将专利权作价投资入股,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所以,专利权是可以抵押贷款的。

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据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

但是,专利权由于自身固有的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及法定授权性等特点,增加了影响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不稳定的因素。

首先,专利权是典型的无形财产,是一种信息,所以专利权质押的设定不需以转移质物占有为要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其次,专利获得授权后也可能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还有可能因为未按时交纳专利年费或者专利权有效期满存在导致专利权终止的风险。

再次,专利权质押的标的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其中专利权质押多以发明专利为质押标的,而发明专利其客体本质上是深奥的技术方案,其专利权的价值难以评估。

最后,专利权质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专利权质押人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将专利权变现,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是,专利权对技术、设备要求较高,质权的实现还是比较困难,有时甚至可能发生质押的专利权因为缺乏专利交易的市场而一文不值的情况,这严重危及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益甚至可能导致银行贷款不能收回。